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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强则农业强,水利兴则农村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根本保障,在确保粮食安全、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优化乡村人居环境、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宁明是农业大县,对水资源的依赖比较大,加上全县水资源时间、空间分配不均衡,水情较为复杂,必须进一步夯实水利发展基础,加强水利基础建设全过程管理,以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一、优化农村水利设施的整体布局。
1.具体措施建议:加强顶层设计。
理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规划先行,努力构建符合宁明农业农村实际、顺应农民群众期盼的可持续发展农村水利体系。严格按照宁明县“十四五”规划,进一步优化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的整体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
2.具体措施建议:加强部门协同。
理由: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繁多、覆盖面广、相对分散,有些项目分属于不同部门管理。为此各级政府应加强系统谋划,构建会商机制,增进相关部门间的沟通与协同,对相近区域同类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统筹规划建设,提高设施利用成效。
二、完善农村水利设施的基础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亟待提档升级。
具体措施建议:要统筹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理由:推动在建项目“赶进度”、储备项目“早开工”、规划项目“快落地”,确保农田灌溉、防汛抗旱、水保生态需求,2024年计划完成梅湾、杨练、高峰、沙角、谷满、枯利等6座病险水库加固建设,提升或改善灌溉面积万亩;计划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2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50处,解决或改善农村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完成宁明县安农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渠道维修10.2公里;实施宁明县桐棉镇琴清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同时,加快推进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宁明县城防洪堤工程和宁明县公安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持续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为宁明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三、加强农村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
水利建设三分建、七分管,强化建管结合、建后管护是充分发挥农村水利设施长期效应的必要之举。我县一些区域农村水利设施仍存在重建轻管、建管脱节问题,为此应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管护机制、严格管护监管,着力提升水利设施管护质量。
1.具体措施建议:明晰农村水利设施管护责任。
理由: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工程设施权属。同时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水利设施工程运行维护的主体和责任,确保“有人管、有钱管、管得住”。
2.具体措施建议: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
理由:结合中央、自治区级要求,针对农田水利设施“最后一公里”管护难题,积极探索管护新模式,比如实施管养分离,鼓励社会资本和社会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到乡村水利设施建设。
3.具体措施建议: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监管。
理由:坚决纠正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重建轻管、不重视甚至忽视监督管理责任的倾向,理顺监管维护机制,压实有关主管部门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指导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督促管护主体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管护责任。稳步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切实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监管,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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