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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2 09:16

宁明县卫生健康202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宁明县卫生健康局积极、主动公开涉及文件通知、实施方案等各类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长期化,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保密审查,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平台宣传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卫生健康系统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行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日常报送,不断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和规范发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我局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准确、严谨,及时、主动公开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明确全年政务公开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等内容。

(三)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明确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规范管理流程,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采集准确度不够、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强化宣传,提高信息采集准确度;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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