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发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宁政办发
发文单位: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4年02月06日
标  题:宁政办发〔2024〕4号关于印发《崇左市宁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24〕4号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6日

宁政办发〔2024〕4号关于印发《崇左市宁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2024-02-06 18:00     来源: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农场,县直各有关单位:

《崇左市宁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十七届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行。

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公开方式:公开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