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发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 宁明县林业局

询价邀请公告

2025-10-10 15:35     来源:宁明县林业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询价邀请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做好2025年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工作的通知》(桂林资发〔2025〕61号)文件要求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宁明县2025年森林覆盖率监测工作。为全面掌握全县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等指标情况,我局计划通过询价采购服务方式开展宁明县2025森林覆盖率监测工作,邀请具备丙级以上的(含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参加报价,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询价采购项目实施要求:严格按照桂林资发〔2025〕61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森林灭失图斑核实及补充新增森林面积图斑调查工作,对森林灭失、增加等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更新,按时上报发生变化的图斑及相关材料,完成森林覆盖率监测工作任务及数据填报

二、询价采购项目实施内容:1.核实森林灭失图斑。以2024年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数据作为监测底图,对当年度征占用林地、采伐未更新林地、灾害致损林地等疑似森林灭失图斑开展核实工作,对于核实确认为森林灭失的图斑予以剔除,不再纳入森林面积统计;对于经核实不存在森林灭失情况的图斑,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逐级上报审核,审核确定不存在森林灭失情形的图斑,予以保留2.补充新增森林面积图斑。在已下发的2024年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上纳入森林面积统计的图斑以外,新增更新、新增造林及其他新增符合森林要求的范围补充为新增森林面积,以图斑形式补充上报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森林覆盖率子系统(下称系统)。并将补充森林图斑的佐证材料按照规定格式上传至系统,逐级上报审核,核查通过的图斑,纳入年度森林面积统计3.监测成果提交。按时上报森林灭失和补充森林图斑的相关材料,完成森林覆盖率监测工作任务及数据填报。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51015午下班之前(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送地点:宁明县林业局林政(宁明县城中镇新阳路2号)。

五、报价资料内容: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按要求填写报价表并加盖公章;3.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宁明县林业局  

20251010

联系人:陆宁电话:0771-8620221;17376057695


文件下载:

询价邀请公告.PDF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