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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防指发〔2025〕15号关于解除宁明县防御第6号台风“韦帕” 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5-07-23 10:05     来源:宁明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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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防指发〔202515


关于解除宁明县防御第6号台风韦帕

级应急响应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农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鉴于第6号台风韦帕”对我县影响已基本结束,辖区各水库(水电站)工程运行正常,主要河流水位均在警戒线以下,气象局已于7221800解除重大气象灾害(台风)级应急响应命令按照《宁明县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宁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231000分起解除宁明县防御第6号台风韦帕”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华侨农场,成员单位继续做好各项防汛工作,防范强降雨过后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确保安全。

宁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7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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