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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环审〔2024〕8号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宁明县峙浪永利种养有限公司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12-09 17:01     来源: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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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宁明县峙浪永利种养有限公司养殖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宁明县峙浪永利种养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广西宁明县峙浪永利种养有限公司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广西宁明县峙浪永利种养有限公司养殖项目(项目代码:2404-451422-04-01-558471)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峙浪乡峙浪社区坤招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6′24.601″,北纬21°51′56.831″),属新建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12622.63m2,采用围网进行牛蛙养殖,建成后年产30万斤牛蛙。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24.6%。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崇左市宁明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建设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养殖方式、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开挖过程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密目网进行苫盖,定期对施工区域裸露地表及进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避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

项目营运期通过选用优质饲料,喷洒除臭剂,强化消毒,加强清洁卫生,种植绿化等进一步降低臭气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沉淀池、排水沟等设施,场地和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浇洒抑尘及绿化用水等;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减少因雨水冲刷造成的泥沙流失量;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项目营运期养殖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表1中的二级标准,回用于牛蛙养殖,不外排;清塘废水和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牛蛙养殖,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营运期优先选用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振幅大的设备配备减震装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减少工作噪声;合理喂养牛蛙,避免牛蛙饥饿,降低蛙叫声影响;加强厂区四周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用作场区低洼处回填及池埂修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袋装后收集于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破损废弃防虫网、太阳网、饲料包装袋等暂存于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病死蛙须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填埋井要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养殖池塘底泥及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统一收集后,由周边村民用作农肥,定期清运;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袋装后收集于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污水处理系统、固废暂存库等区域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废水、废液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并以书面形式函告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试生产期内,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编制验收报告表,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生产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通过擅自投入生产的,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

五、我局委托崇左市宁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9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抄送:崇左市宁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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