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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6-05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明县城中镇新阳路6号宁明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0771-8625896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代码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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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明县人民医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宁明县爱店镇爱店社区 |
451422003005GB00617 |
3288.94 |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
公告单位:宁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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