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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寨安边境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寨安边境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宁明县寨安乡江蓬村江那屯
二、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一栋4层业务技术用房,建筑占地351.46平方米,建筑面积950.82平方米。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因总平规划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1日)反馈至宁明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8688611,邮寄地址: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新阳路6号,邮编:532500)。
特此公示
附件: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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