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宁明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将2026年2月份抽查单位的结果进行公示,请相关单位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请未被抽查到的单位注意以下消防安全事项
消除本单位的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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