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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包权私人住宅
规划核实的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宁明县城中镇新阳小区三巷39号
二、建设单位:包权
三、规划许可情况:2011年6月办理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本次核实内容:包权名下位于宁明县城中镇新阳小区三巷39号私人住宅
五、现场核实情况:包权私人住宅建设情况与规划审批相符
六、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七、公示方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八、公示期限: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1日
九、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宁明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8688611,邮寄地址: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新阳路6号,邮编:532500)。公众意见将作为本项目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公示无异议后,拟为该项目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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