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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派阳山林场医务室的公示

2018-07-03 10:24     来源:宁明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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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关于设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派阳山林场



医务室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派阳山林场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经审核,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条件,拟批准设置,现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1、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派阳山林场医务室



2、拟设医疗机构地址: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街216号(林场后门铺面)



3、拟设医疗机构类别:医务室



4、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妇科、中西医结合科



5、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数:00)张



6、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7、拟设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宁明县卫计局医政股联系。联系电话:
0771-8636523







                            宁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6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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