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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华诊所暂停营业的公示

2018-04-17 16:10     来源:宁明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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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关于兴华诊所暂停营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现对医疗机构停业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1、拟停业医疗机构名称:兴华诊所

2、拟停业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宁明县城中镇南华街203

3、拟停业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内科

4、拟停业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黄庆鸿

5、拟停业时间:201831日至2019228

6、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行政服务大厅,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行政服务大厅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劳动大厦十楼卫计局窗口

咨询电话:0771-8636523

 

 

                            宁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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