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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明江镇卫生院减免贫困户 就诊医疗费用的批复宁卫计发〔2018〕13号

2018-04-16 09:58     来源:宁明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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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宁卫计发〔201813

 


关于同意明江镇卫生院减免贫困户

就诊医疗费用的批复

 

明江镇卫生院:

你院报来《宁明县明江镇卫生院关于贫困户就诊医疗费用减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减免贫困户患者门诊医疗费用10/日人次。

二、同意你院减免贫困户住院患者医疗费用200元以下(含200元)。

此复。

 

宁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12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宁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4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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