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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注销业务提交材料规范

2019-11-28 10:42     来源:宁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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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办理注销业务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企业领取了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 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企业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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