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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基层大学生学费补偿名单公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3〕2号)文件精神,我县符合条件的基层大学生有韦春梅、王雯雯、梁春霞、欧文利等4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27日-5月6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宁明县教育局资助办,联系电话0771-8634999。
宁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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