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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规定,经审核,宁明县天隆工贸有限公司等7个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现有79人符合带动就业补贴发放条件,拟对此7个就业帮扶车间划拨补贴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元整(¥158000.00)。
现给予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11月4日至8日)。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11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劳动大厦一楼
邮编:532500 联系电话:0771-8620614
附:
宁明县2025年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补贴发放情况表.xlsx
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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