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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崇人社发〔2023〕33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我县2025年11月乡村公益性岗位黄文晶等723人,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10天(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12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12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劳动大厦一楼
邮编:532500;电话:0771-8620614
附件:
宁明县2025年11月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xlsx
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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