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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精神,现有杨建琪等2名农民工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审核,需划拨农民工创业补贴资金壹万元整(¥10,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五天(2024年2月1日至2月5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2月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劳动大厦一楼
邮编:532500;电话:0771-8620614
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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